伯克利博士。

有人向我提出反对意见,认为无限可分性只假定有无限多的比例部分而不是等分部分,而无限多的比例部分并不构成无限的延伸。但这种区别完全是无意义的。无论这些部分被称为等量还是比例,它们都不可能比我们所设想的那些微小的部分差;因此也不可能通过它们的结合形成一个较小的延伸。

Mons.马莱西奥

洛克先生。

第五节(第 65 页)。

思考的艺术。

巴罗博士数学讲座。

第一部分.7.

第四部分。2.

第一部分.5.

第四部分,节。5.

何伯斯先生。

克拉克博士和其他人。

洛克先生

在这里,我们可以借此机会观察一个非常显著的错误,这个错误在学校里经常被灌输,已经成为一种既定的格言,被所有逻辑学家普遍接受。这个错误在于把理解力的行为粗暴地分为概念判断推理,以及我们对它们的定义。概念被定义为对一个或多个概念的简单调查。判断是指对不同观念的分离或结合。推理是通过其他因素的介入来分离或结合不同的观念,从而显示它们之间的关系。但这些区别和定义在很大程度上是错误的。首先,在我们形成的每一个判断中,我们都把两个不同的观念结合起来,这远非事实;因为在 “上帝是” 这个命题中,或者在任何其他关于存在的命题中,存在的观念并不是我们与对象的观念结合起来的独特观念,而且能够通过这种结合形成一个复合观念。第二,由于我们可以这样形成一个只包含一个观念的命题,所以我们可以在不使用两个以上的观念的情况下发挥我们的理性,也不需要借助第三个观念来作为它们之间的媒介。我们从结果中立即推断出一个原因;这种推断不仅是一种真正的推理,而且是所有其他推理中最强有力的,比我们用另一个概念来连接两个极端的时候更有说服力。关于理解力的这三种行为,我们一般可以肯定的是,从适当的角度来看,它们都会转化为第一种行为,而且只不过是构想我们的对象的特殊方式而已。无论我们是考虑一个对象,还是考虑几个对象;无论我们是停留在这些对象上,还是从这些对象转向其他对象;无论我们以何种形式或顺序来观察它们,心灵的行为都不会超过简单的概念;在这种情况下发生的唯一显著区别是,当我们把信念与概念结合起来,并被说服我们所设想的真理。任何哲学家都没有解释过心灵的这种行为;因此,我可以自由地提出我对它的假设;这就是:"这只是对任何观念的一种强烈而稳定的概念,而且在某种程度上接近于一种直接的印象。

总的来说,我们可以看到,当我们同意所有关于思想活力的可能推理时,它类似于许多奇思妙想和偏见,而这些奇思妙想和偏见在想象力的后代这一令人厌恶的特性下被拒绝。通过这种表达方式可以看出,想象力这个词通常在两种不同的意义上被使用;虽然没有什么比这种不准确的说法更违背真正的哲学了,但在下面的推理中,我经常不得不陷入这种情况。当我把想象力和记忆对立起来的时候,我指的是我们形成微弱观念的能力。当我把它与理性对立起来时,我指的是同一能力,只排除我们的示范性和可能的推理。当我把它与两者都不对立的时候,无论它是被认为是更大的还是更有限的意义,都是无所谓的,至少上下文会充分地解释这个意思。

第 xxii、xxiii 页。

第四部分。1.

第 15 节[非哲学性的?]

洛克先生;权力之章。

马尔布兰奇神父,第六册。第二部分,第 3 章。3,以及上面的插图。

第 6 节。

部分。IV·第 5 节。

第一部分.5.

第二部分,节。6.

第 5 节。

第二部分,节。4.

第二部分,节。5.

第二部分,节。5.

必须承认,这个推理有些深奥,难以理解;但值得注意的是,这种困难可以转化为这个推理的证明。我们可以看到,有两种关系,而且都是相似的关系,这有助于我们把我们中断的知觉的连续性误认为是一个相同的对象。第一种是,感知的相似性。第二种是相似性,即心灵在观察一连串相似的物体时的行为与观察一个相同的物体时的行为是相似的。现在,我们很容易把这些相似性混为一谈;而且根据这个推理,我们自然会这样做。但是,让我们把它们区分开来,我们就会发现在理解前面的论证时没有任何困难。

第 6 节。

第 5 节。

第二部分,节。4.

第一部分.5.

第 2 节,接近尾声。

第二部分,节。6.

如第 2 节,从我们认知的一致性来看。

贝勒的字典,斯宾诺莎的文章。

第三部分,节。15.

正如父亲Malebranche和其他Cartesian一样。

如果读者想知道一个伟大的天才是如何被这些看似微不足道的想象力原则所影响的,就请他读一读我的沙夫伯里勋爵推理:关于宇宙的统一原则,以及植物和动物的特性。见他的《道德家》:或《哲学狂想曲》

第 4 节(第 231 页)。

部分。III. sect.14.

第 1 节(第 182 页)。

第一册,第一部分,第二节。

第二部分,节。4.

第二部分,节。2.

第三部分,节。2.

第二部分,第 4 节。

第一册第三部分。10.

第一次实验。

第二次和第三次实验。

Forth 实验。

第六次实验。

第七次和第八次实验。

为了防止所有的歧义,我必须指出,在我把想象力和记忆力对立起来的地方,我一般是指呈现我们较微弱的观念的能力。在所有其他地方,特别是当它与理解力相对立时,我理解的是同一种能力,只包括我们的示范性和可能的推理。

第一册第三部分。15.

Mons.罗林

第二册。第三部分,第 3 节。

如果一位有幸获得一些声誉的已故作者沃拉斯顿没有严肃地断言,这种虚假是所有罪行和道德畸形的基础,人们可能会认为证明这一点完全是多余的。为了让我们发现他的假设的谬误,我们只需要考虑,从一个行动中得出一个错误的结论,只是通过自然原则的模糊性,使一个原因在其运作中被相反的原因秘密地打断,并使两个对象之间的联系变得不确定和可变。现在,由于同样的不确定性和原因的多样性,甚至在自然物体中也会发生,并在我们的判断中产生类似的错误,如果这种产生错误的趋势是罪恶和不道德的本质,那么,即使没有生命的物体也可能是邪恶和不道德的。
如果说无生命物体的行为没有自由和选择,这是徒劳的。因为自由和选择并不是使一个行为在我们身上产生错误结论的必要条件,所以它们在任何方面都不可能是道德的必要条件;而且我不容易看出,在这个体系中,它们是如何被视为道德的。如果导致错误的倾向是不道德的起源,那么这种倾向和不道德在任何情况下都是不可分割的。
此外,如果我在与邻居的妻子放纵自己的时候,采取了关窗的预防措施,我就不会犯任何不道德的罪行;这是因为我的行为被完全掩盖了,不会有产生任何错误结论的倾向。出于同样的原因,一个小偷从窗户的梯子上偷进去,并采取一切可以想象的措施,不造成任何干扰,在任何方面都不是犯罪。因为要么他不会被察觉,要么即使被察觉,他也不可能产生任何错误,也不会有人因为这些情况而认为他不是真正的人。
众所周知,那些斜视的人很容易使别人产生错误,我们以为他们在向一个人行礼或说话,而他们却向另一个人说话。因此,他们是否因此而不道德?
此外,我们可以很容易地看到,在所有这些论点中,有一个明显的循环推理。一个人如果占有他人的物品,并将其作为自己的物品使用,就会在某种程度上宣布这些物品是自己的;这种虚假性是不公正的不道德性的来源。但是,如果没有先验的道德,财产、权利或义务是可以理解的吗?
一个不感激他的恩人的人,在某种程度上说,他从未得到过他的任何恩惠。但是以什么方式呢?是不是因为他有责任去感恩?但这是假设,有一些责任和道德的先验规则。是不是因为人的本性一般都很感激,使我们得出结论,一个做了任何伤害的人从未得到过他所伤害的人的任何恩惠?但是,人类的天性并不像一般人那样懂得感恩,以至于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或者说,如果是这样,那么在每一种情况下,对一般规则的例外都是犯罪,原因无非是它是一种例外吗?
但足以完全摧毁这个异想天开的体系的是,它让我们处于同样的困难之下,无法给出一个理由,说明为什么真理是美德而虚假是恶毒的,就像解释任何其他行为的优点或缺点一样。如果你愿意,我将允许所有的不道德行为都来自于行动中的假话,只要你能给我任何合理的理由,说明这种假话是不道德的。如果你正确地考虑这个问题,你会发现自己处于和一开始一样的困境。
这最后一个论点是非常确凿的;因为,如果这种真理或谬误没有明显的优点或坏处,它就不可能对我们的行为产生任何影响。因为,有谁想过因为别人有可能从中得出错误的结论而放弃任何行动?或者说,谁曾因为他可能会得出真实的结论而做过任何事情?

为了证明我们在这个问题上的思维方式通常是多么的混乱,我们可以看到,那些声称道德是可以证明的人,并没有说道德在于关系,而关系是可以通过理性来区分的。他们只是说,在这种关系中,理性可以发现这种行为是良性的,而另一种是恶性的。他们似乎认为,只要把 “关系” 这个词带入命题中就足够了,而不必纠结它是否符合目的。但我认为,这里的论证很简单。示范性的理性只发现关系。但是,根据这个假设,这个理性也发现了罪恶和美德。因此,这些道德品质,必须是关系。当我们在任何情况下指责任何行动时,整个复杂的对象,行动和情况,必须形成某些关系,其中包括恶习的本质。这个假说是无法理解的。因为当理性宣布任何行动为恶性时,它发现了什么?它发现的是一种关系还是一个事实问题?这些问题是决定性的,决不能回避。

在下面的论述中,“自然” 有时与 “公民” 相对,有时与 “道德” 相对。这种对立总是会发现它的意义。

哲学中最困难的问题,莫过于当一些原因出现在同一现象上时,要确定哪一个是主要的和主导的。很少有非常精确的论据来确定我们的选择,人们必须满足于通过类比和类似事例的比较,以一种品味或幻想为指导。因此,在目前的情况下,决定财产的大多数规则无疑都有公共利益的动机;但我仍然怀疑,这些规则主要是由想象力,或者我们应该和概念的更轻浮的特性所决定的。我将继续解释这些原因,让读者自己选择,他是喜欢那些由公共效用产生的原因,还是那些由想象力产生的原因。我们将从目前拥有者的权利开始。
这是一种品质,((a第一册第四部分。5.)我已经在人性中观察到,当两个物体出现在彼此的密切关系中时,心灵很容易赋予它们任何额外的关系,以便完成结合;这种倾向是如此强烈,以至于如果我们发现它们可以达到这个目的,就常常使我们陷入错误(例如思想和物质的结合)。我们的许多印象是没有地点或局部位置的;然而这些印象我们却认为与视觉和触觉的印象有局部的结合,只是因为它们是通过因果关系结合在一起的,并且已经在想象中结合在一起。因此,既然我们可以假装一种新的关系,甚至是一种荒谬的关系,以完成任何结合,那么就很容易想象到,如果有任何关系,取决于心灵,它就会很容易地把它们与前面的任何关系结合起来,并通过一种新的纽带,把那些在想象中已经有结合的对象结合起来。例如,我们在安排身体的时候,从来都会把那些在连续性相似的物体放在一起,或者至少放在相应的位置上;因为我们在把毗连关系和相似关系结合起来的时候感到很满意,或者把情况的相似性和质量的相似性结合起来。这一点很容易从人性的已知属性中得到解释。当心智决定要把某些对象结合起来,但在选择特定对象时却不确定,它自然会把目光转向那些有关联的对象。它们已经在头脑中结合起来了。它们同时呈现在概念中;与其说需要任何新的理由将它们结合起来,不如说需要一个非常强大的理由来使我们忽视这种自然的一致性。这一点,我们将在以后讨论美时,有机会更充分地加以解释。同时,我们可以满足于这样的观察:同样对秩序和统一的热爱,使图书馆的书和客厅的椅子得到了安排,通过修改有关财产稳定性的一般规则,有助于社会的形成和人类的福祉。由于财产在人与物之间形成了一种关系,因此很自然地把它建立在前面的某种关系之上;由于财产只不过是一种持续的占有,受到社会法律的保障。把它加到目前的占有上是很自然的,而目前的占有是一种类似于它的关系。因为这也有其影响。如果把各种关系联系在一起是自然的,那么把类似的关系联系在一起就更自然了,而且是相互关联的。

一些哲学家对职业权的解释是,每个人对自己的劳动都有财产;当他把这种劳动与任何东西结合起来时,就会使他拥有整个财产。但是,1. 有几种职业,我们不能将我们的劳动与我们获得的物品结合起来。如我们在草地上放牛而拥有草地。2.2. 这是以增加的方式来说明问题的;这是在进行不必要的循环。3.3. 我们不能说把我们的劳动与任何东西结合起来,只能在比喻的意义上。正确地讲,我们只是通过我们的劳动对它进行了改变。这在我们和物体之间形成了一种关系;然后根据前面的原则,产生了财产。

如果我们在理性和公共利益中寻求这些困难的解决方案,我们永远不会找到满意的答案;如果我们在想象力中寻找它,很明显,对这种能力起作用的品质是如此不稳定和逐渐相互影响,以至于不可能给它们任何精确的界限或终止。如果我们考虑到我们的判断力会根据主题的不同而发生非常明显的变化,而且同样的能力和接近性在一种情况下被认为是拥有的,而在另一种情况下却不被认为是拥有的,那么这方面的困难就必须增加了。一个人在猎取野兔的过程中,如果感到疲惫不堪,那么另一个人冲到他面前,抢走他的猎物,就会被认为是不公正的。但同一个人,如果他想摘一个苹果,而这个苹果就在他的手边,他就没有理由抱怨,因为另一个更机灵的人从他身边经过,并占有了苹果。这种差异的原因是什么呢?它不是因为兔子天生就不爱动,而是因为它的勤奋,它与猎人之间形成了一种轻松的、强烈的关系,而这是另一种兔子所没有的。
由此可见,在没有接触或其他感性关系的情况下,一定的、无误的享受能力往往不会产生财产。我还注意到,没有任何现成的能力,一个感性的关系,有时就足以赋予任何物体以所有权。对某一事物的观察很少是一种重要的关系,只有在该物体被隐藏或非常模糊的情况下才会被视为一种关系;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会发现,只有观察才会产生财产;根据那句格言,即使是整个大陆都属于首先发现它的国家。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是发现的线索还是占有的线索,第一个发现者和占有者都必须加入使自己成为所有者的关系和意图,否则这种关系就不会产生效果;这是因为在我们的想象中,财产和关系之间的联系不是那么大,但它需要由这种意图来持有。
从所有这些情况中,我们不难看出,许多关于通过占领获得财产的问题可能会变得多么令人困惑;而且,只要努力思考,我们就会看到一些无法做出合理决定的例子。如果我们更喜欢真实的例子,而不是假装的例子,我们可以考虑下面这个例子,它几乎在每一个论述自然法则的作家那里都能见到。两个希腊殖民地的人离开他们的祖国,去寻找新的地方,他们被告知,他们附近的一个城市被其居民抛弃了。为了了解这一报告的真实性,他们立即派出两名使者,每个殖民地各派一名;他们在接近时发现他们的信息是真实的,于是开始一起比赛,打算占领该城市,他们每个人都是自己的同胞。其中一位使者发现自己不是对方的对手,便将长矛射向城门,并幸运地在其同伴到达之前将其固定在那里。这引起了两个殖民地之间的争议,即谁是空城的主人;这种争议在哲学家中仍然存在。就我而言,我认为这个争议是无法决定的,这是因为整个问题都取决于想象力,而在这种情况下,想象力并不具备任何精确或确定的标准,它可以据此作出判决。为了证明这一点,让我们考虑一下,如果这两个人只是殖民地的成员,而不是信使或代表,他们的行为就不会有任何影响;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他们与殖民地的关系就会很薄弱,不完善。此外,没有什么能促使他们奔向城门而不是城墙或城市的任何其他部分,但城门是最明显和最突出的部分,最能满足人们把它们当作整体的幻想;正如我们从诗人那里发现的那样,他们经常从城门中汲取形象和比喻。此外,我们可以考虑,一个信使的触摸或接触并不是适当的占有,就像用长矛刺穿城门一样;而只是形成一种关系;在另一种情况下,也有一种关系,同样明显,虽然可能没有同样的力量。那么,在这些关系中,哪一种关系能传递权利和财产,或者其中是否有任何一种关系足以达到这种效果,我将留给比我聪明的人决定。

现在占有显然是一个人和一个物体之间的关系;但并不足以抵消第一次占有的关系,除非前者是长期和不间断的。在这种情况下,这种关系在现在占有的一方因时间的长度而增加,在第一次占有的一方因距离而减少。关系的这种变化会使财产发生相应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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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研究政府中不同的权力头衔时,我们会遇到许多理由来说服我们,继承权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想象力。在此,我只想列举一个属于本主题的例子。假设一个人死后没有子女,他的亲属之间就继承权问题发生了争执;很明显,如果他的财富一部分来自父亲,一部分来自母亲,那么决定这种争执的最自然的方法就是分割他的财产,并将每一部分分配给其来源的家庭。现在,既然这个人被认为曾经是这些财产的全部所有者;我想问,除了想象力之外,是什么让我们在这种分割中发现了某种公平和自然的理由?他对这些家庭的感情并不取决于他的财产;因此,他的同意绝对不能被假定为这种分割的原因。至于公众的利益,似乎丝毫不关这一方或那一方的事。

如果道德是可以通过理性而不是通过情感来发现的,那么更明显的是,诺言不可能对它进行改变。道德被认为是由关系组成的。因此,每一种新的道德要求都必须来自于对象的某种新的关系;因此,意志不可能立即在道德上产生任何变化,而只能通过在对象上产生变化而产生这种效果。但是,由于承诺的道德义务是意志的纯粹效果,没有在宇宙的任何部分发生丝毫变化;因此,承诺没有自然义务。
如果有人说,这种意志行为实际上是一个新的对象,会产生新的关系和新的义务;我的回答是,这纯粹是一种诡辩,只要有一定的准确性和精确性就可以发现。意志一个新的义务,就是意志一个新的对象关系;因此,如果这个新的对象关系是由意志本身形成的,我们实际上就应该意志这个意志;这显然是荒谬的,不可能的。意志在这里没有它可以趋向的对象;但必须无限地返回到它自己身上。新的义务取决于新的关系。新的关系取决于一个新的意志。新的意志有一个新的义务,因此有新的关系,因此有一个新的意志;这个意志又有一个新的义务、关系和意志,没有任何终止。因此,我们不可能有一个新的义务;因此,意志不可能伴随一个承诺,或产生一个新的道德义务。

我的意思是,就目前而言,圣职被认为是产生不可磨灭的性格。在其他方面,它们只是一种法律资格。

首先在时间上,而不是在尊严或力量上。

对于每一种仅仅由情感决定的品质来说,这个命题必须严格成立。我们可以在何种意义上谈论道德、口才或美的正确错误品味,将在之后考虑。同时,我们可以注意到,人类的普遍情感是如此一致,以至于这些问题的重要性不大。

这里并没有断言,目前的占有征服足以赋予所有权,以对抗长期占有占有法。而只是说它们具有一定的力量,能够在所有权平等的情况下形成平衡,有时甚至足以使较弱的所有权神圣化。它们的力量有多大,很难确定。我相信所有温和的人都会同意,在所有关于王室权利的争端中,它们有很大的力量。

为了防止错误,必须指出,这种继承的情况与世袭君主制的情况不一样,在世袭君主制中,习俗规定了继承的权利。这些情况取决于上文解释的长期占有原则。

适当的马匹,它的马蹄声就是它的声音;同样的,它的速度也是它的声音。坐在马背上的 Pulcher aspectu,其腿部的运动能力得到了体现;同理,其腿部的运动能力也是如此。在使用过程中,没有一个物种是可以被划分的。在此,我们将对这一问题进行辨析,并将其纳入司法程序。Quinct.lib.8.

第二册。Part II. sect.8.

Suave mari magno turbantibus æquors ventis
E terra magnum alterius spectare laborem;
Non quia vexari quenquam est jucunda voluptas,
Sed quibus ipse malis careas quia cernere suav' est.
Lucret。

第二册。Part II. sect.10.

第二册。Part II. sect.5.

爱和尊敬在本质上是相同的激情,并产生于类似的原因。产生这两者的品质是令人满意的,并给人以快乐。但是,如果这种快乐是严重的、严肃的;或者当它的对象是伟大的、给人以强烈印象的;或者它产生任何程度的谦卑和敬畏。在所有这些情况下,从快乐中产生的激情,与其说是爱,不如说是敬重。两者都有仁爱之心。但在更大的程度上与爱有关。